“宝葫芦”功能是投资宝创立的债权转让竞价撮合交易平台,为债权持有者及收购方解决债权流动性需求而建立的一个债权转让的交易平台。如果您有未到期官方产品,可以通过宝葫芦债权转让平台提前收回投资,也可以收购他人未到期债权赚取收益。交易规则如下:
1、净值标、资产标不可转让。
2、VIP会员才可进行交易。
3、可转让债权持有5天以上(包含5天)方能进行转让。不足5天不能转让,1天=24小时。
4、2017年1月1日开始,距离到期日不足90天(<90天)的债权,系统将会对收购方进行充分的风险警示,收购提交时需要用户确认后提交;距离到期日不足90天(<90天)的所有债权不允许溢价转让或收购。
5、可转让债权转让开放日为系统付息日第二天起,如提前付息,则会提前关闭转让功能,直到系统付息日第二天后开放,付息日当天不能转让。
6、交易时间为:10:00-22:00。
一、撮合细则
a、采用竞价撮合方式;
b、参与交易时间
(1)红岭创投快借产品(宝葫芦已无此项目)
交易当日收购的债权当日即可参与交易;
(2)葫芦娃/并购/资管系列产品
债权持有5天以上(包含5天,即5*24小时)方能进行转让;
c、最低转让份数:
d、不能收购有自己委托且处于转让中的债权;
(2)撮合方式
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用连续逐笔竞价的方式撮合;
√价格优先原则:
委托转让:较低价格的转让委托单优先成交;
委托收购:较高价格的收购委托单优先成交;
√时间优先原则:
同为转让委托或同为收购委托时,且价格相同时,先委托单优先后委托单成交(先后顺序按主机接受委托的时间确定);
√连续逐笔竞价方式
对转让委托和收购委托的申报采取连续逐笔撮合的竞价方式;
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
转让委托单与收购委托单价相同时,该价格即为成交价;
收购委托单价高于即时的最低转让委托单价时,以即时的最低转让委托单价为成交价。也就是:先挂转让,按最低转让价成交。
转让委托单价低于即时的最高收购委托单价时,以即时的最高收购委托单价为成交价。也就是:先挂收购,按最高收购价成交。
(3)转让价区间值
(注:转让价区间值里面的不包括分红,即与净值没有关系;宝葫芦已无红岭创投快借产品)
转让服务费由债权转让方支付,债权受让方免费;该服务费在有交易撮合成功时即实际扣除;该单的多笔交易撮合不重复产生该服务费。
(1)红岭创投快借产品(宝葫芦已无此项目)
债权转让方持有该债权时间不满5日,转让时转让方需要支付1元/笔转让服务费;
债权转让方持有该债权时间超过5日(包括5日),转让时免收转让服务费;
(2)葫芦娃/并购/资管系列产品
债权持有5天以上(5*24小时)方能进行转让;
转让服务费是根据申购/收购该项目时会员积分等级不同进行收费。
1)葫芦娃、并购标、资管标计算公式:
转让服务费=成交总金额×转让费率
转让总金额=转让单价×转让份数
即,转让服务费={ 建议委托价*【1+(-5%~5%)】}*转让份数*转让费率
2)葫芦娃、并购标、资管标转让费率:
(注:积分等级为申购/收购该项目时的等级)
(1)该债权当期还款状态必须为未还款状态才能转让;
(2)当债权的可转让状态发生变化,包含以下其中一种:
该债权标的的借贷方正常还款、全额提前还款、提前还当期、逾期垫付时,系统将自动撤销未撮合的委托单;
但已委托的债权某一期逾期时,可继续债权转让;
(3)转让方和收购方均可撤销未完成交易的委托单;
(4)单笔标的债权只能单笔整体转让,但可委托收购其部分;
(5)收购方完成债权的收购,此笔债权的持有者即变更为收购方。收购方可以在已收购的债权或者正在收款的债权页面看到收购的债权;
(6)2017年1月1日开始,距离到期日不足90天(<90天)的债权,系统将会对收购方进行充分的风险警示,收购提交时需要用户确认后提交;距离到期日不足90天(<90天)的所有债权不允许溢价转让或收购;
(7)"宝葫芦"交易撮合系统仅对已完全了解交易撮合规则的投资宝用户主动发起的债权转让和受让需求提供中介撮合服务,该撮合是由用户主动发起,撮合结果可能涉及到各参与方的资金和权益,请参与前务必了解"宝葫芦"的撮合交易规则,且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须参与各方自行衡量和承担;
(8)投资宝平台禁止用户使用第三方网站、软件、插件等进行宝葫芦异常交易,具体管理办法遵照《宝葫芦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执行。
债权转让方
债权人通过"宝葫芦"债权转让服务,将转让债权的剩余未还款本金部分以一定价格转让给第三方,从而达到提前回收投资资金的目的
债权收购方
债权收购方通过"宝葫芦"债权转让服务,以一定价格收购债权,最终获得融资方支付融资本息的权益
债权转让
债权人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宝葫芦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收购方的操作
债权剩余期限
按照债权债务协议债权方持有该债权的剩余期限,也即距离债务方清偿全部债务的剩余期限
转让价格
指转让方委托转让债权的价格
收购价格
指收购方委托收购债权的价格
成交价格
经由委托转让和委托收购的双方充分参与,在"宝葫芦"撮合规则下即时成交的价格
份数
可在宝葫芦进行债权转让的债权单位,一份等价该债权该标的100元本金
委托转让
指债权方委托"宝葫芦"转让全部或部分指定债权的操作
委托收购
指债权收购方委托"宝葫芦"收购指定债权的操作
撮合规则
连续逐笔竞价撮合的原则
成交价规则:
(1)最高收购价与最低转让价相同是成交, 即为成交价;
(2)收购价高于已挂单的转让价时,以转让价为成交价;
(3)转让价低于已挂单的收购价时,以收购价为成交价
转让完结
指债权转让交易完成
溢价/折价
指债权转让时价格与原始投资债权价值相比,所产生的转让金额盈亏
折溢率
折溢率=(最新成交价-成交当天建议委托价)/成交当天建议委托价
注:此折溢率是对本项目当前折溢幅度的体现,公式结果为正数则溢价,反之为折价
注:此说明只适用于葫芦娃、并购系列产品,不适用于红岭创投原先的快借产品及GTL
一、计算公式:
转让服务费={ 建议委托价*【1+(-5%~5%)】}*成交份数*转让费率
宝葫芦相关计算公式明细:
日利率=年利率÷365天
浮动系数:-5% ~ 5%
每份本金=100元本金
等值价格=100+100×日利率×起息日至当天的天数=建议委托价
转让单价=建议委托价+建议委托价*浮动系数(-5%~5%)=建议委托价*【1+(-5%~5%)】
成交金额=转让单价*成交份数
转让手续费=成交金额*转让费率
日利率=季利率÷当期季度天数
季利率=年利率÷4(季)
1年=365天,第一季度=92天,第2/3/4季度都为91天;每隔4个季度的第一个季度都为92天
二、案例:
转让人转让某项目标的本金5万元,债权持有天数为51天,年利率18%,转让人申购/收购该项目时候的VIP等级是V3,宝葫芦系统将自动算出的每份等值价格102.515元.
等值价格=100+100×日利率×起息日至当天的天数
=100元+100元 ×【18%÷365天】× 51天
=100元(本金)+2.515元(51天利息)
=102.515元
转让单价=等值价格的 ± 5% (等值价格的正负5%)
如:溢价2%转让,那转让单价=102.515+102.515 × 2%=104.5653元(每份)
平价转让,那转让单价=102.515+102.515 × 0%=102.515元(每份)
折价2%转让,那转让单价=102.515+102.515 ×(-2%)=100.4647元(每份)
上述案例转让5万本金,每份100元,即500份,即成交金额是:
如:溢价2%转让,成交金额=转让单价*成交份数=104.5653*500=52282.65元
平价转让,成交金额=转让单价*成交份数=102.515*500=51257.5元
折价2%转让,成交金额=转让单价*成交份数=100.4647*500=50232.35元
转让服务费=成交金额*转让费率
依据案例,转让人等级是V3,转让费率0.6‰
如:溢价2%转让,转让手续费=成交金额*转让费率=52282.65*0.6‰=31.37元
平价转让,转让手续费=成交金额*转让费率=51257.5*0.6‰=30.755元
折价2%转让,转让手续费=成交金额*转让费率=50232.35*0.6‰=30.14元
一、常见答疑
1、宝葫芦页面列表中“到期年利率”大于项目标的“年化回报率”,是否说明我是折价收购的?
答:请参考建议委托价,如“委托收购价”小于“建议委托价”属于折价收购。
2、宝葫芦页面列表中“到期年利率”小于项目标的“年化回报率”,是否说明我是溢价收购的?
答:请参考建议委托价,如“委托收购价”大于“建议委托价”属于溢价收购。
3、我的委托收购价等于建议委托价,为什么显示的到期年利率和项目标明的收益率(20%)不一样?
答:因为到期年化收益和该项目剩余期限有关系,如是等价收购,虽收益率是不一样的,但该债权的利息计提并不会少。
例如:一个债权本金价值100元,一年(365天)所得利息是20元,计得利率是20%年。如收购人过180天(6个月)后用110元收购该债权(假定此时这个债权建议委托价为110元),则收购人的收益率是18.18%(简表如下):
二、分解阐述
1、三种收购情况,从收购方角度说明:
1)折价收购:委托收购价 < 建议委托价
若收购人一直持有该债权到期的前提下,则获得实际收益(不算浮动收益)将高于项目标明的收益。
2)平价收购:委托收购价 = 建议委托价
若收购人一直持有该债权到期的前提下,则获得实际收益(不算浮动收益)将等于项目标明的收益
3)溢价收购:委托收购价 > 建议委托价
若收购人一直持有该债权到期的前提下,则获得实际收益(不算浮动收益)将低于项目标明的收益
2、宝葫芦里面的年化收益率如何算的?
到期年利率计算公式= {剩余天数*100*(项目年化收益率/365)+建议委托价-收购价} ÷ 收购价*(365/剩余天数)
3、其他说明
1)宝葫芦里面的到期年利率属预计收益,仅供参考。如提前全额还款、提前付息都将影响到该数据的变化。
2)在不计算浮动收益的前提下,如需更为精准了解收购是否折溢价(是否亏损收购),请参考“建议收购价”。
3)债权转让列表显示年化收益率是指当前“最低转让价”和“最高收购价”而言,收购方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下图)
三、案例计算说明
1)数据取值【数据来源上图“葫芦娃一期(1)”】:
剩余天数:524天;
项目年化回报率:18%;
委托收购价:101.13元;
收购价(拟):105.00元。
2)上述“葫芦娃一期(1)”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计算
据公式= {剩余天数*100*(项目年化收益率/365)+建议委托价-收购价} ÷ 收购价*(365/剩余天数)
得:年化收益率={524*100*(0.18/365)+101.13-105.00}÷105.00*(365/524)≈ 14.58%
2015.11
自动预约收购债权功能是指债权收购方可预先设定好收购条件,有符合条件的债权转让时系统将根据自动投标排名顺序自动进行收购撮合的功能。
一、开通自动收购条件
1. 投资宝VIP会员
2. 账户成功申购或收购过官标
二、自动收购流程指引示例
第一步:会员中心-宝葫芦-自动收购,点击【开通】,输入交易密码,确认开通;
第二步:自动收购设置
1.设置自动收购有效时间:系统默认为07:00-21:00,点击【修改】,可自主进行修改,系统将按照设置时间段内为您进行自动收购。
2.规则设置:点击【添加】,进入自动收购规则设置页面;
1)预约收购金额设置(必填项)
表示您愿意最大进行自动收购使用的金额,下图表示愿意用来自动收购的最大金额为53000元
2)项目信息设置
收购后持有到期最小年利率(必填项),下图表示您希望收到债权持有到期利率≥12.35%
剩余天数(非必填),表示您希望收到的债权剩余天数
项目名称(非必填),可以添加特定您希望收购的项目,若希望收到并购三,搜索“并购三”,点击选择即可,则有满足条件的并购三子项目都可以进行收购
3)设置完成后,点击【保存】,可在【规则设置】处进行查看,可操作关闭、修改、删除规则
3.自动收购撮合
1)符合自动收购的债权时,若此时账户余额足够,则会收购成功,可在【收购记录】中查看,同时该条在规则设置中处于关闭状态,若需要此规则生效需重新打开此规则;
2)符合自动收购的债权时,若此时账户余额不足,该收购单在待付款中,短信通知用户在30分钟内完成付款,若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付款视为违约1次
三、自动收购细则
1.自动预约收购排名使用自动投标排名,VIP过期后排名失效,续费后重新进行排名;
2.自动预约收购设置属于预约申请,在该预约申请未成功之前,该申请一直有效,若该条自动收购撮合成功后(无论成功扣款或扣款失败违约),该条规则在规则设置中处于关闭状态,用户可重新开启此规则;
3.最多允许添加3条预约申请,系统自小到大进行筛选(自动跳过已经禁用的规则),一旦符合条件则进行自动预约收购撮合;
4.收购成功或违约,排名将从队尾重新排,且违约超过三次将限制三个月不能使用自动预约收购债权的功能,手动收购不做限制;
5.按照用户成功收购债权时投资宝的积分等级划分进行收费,可设置用宝币进行抵扣,在宝币抵扣设置处打开“自动收购服务费”开关,收购成功自动使用宝币抵扣,收购失败或者违约时不进行抵扣。手动收购成功不收费。
积分等级 |
V1 |
V2 |
V3 |
V4 |
V5 |
收购费率 |
1.0‰ |
0.8‰ |
0.6‰ |
0.4‰ |
0.2‰ |